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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出路 (第1/2页)
央煊城 冬。 鹅绒般的大雪纷纷扬扬,让富丽堂皇的央煊城看起来没那么俗气。尽管长安街上的积雪已经漫过了行人的脚踝,可各色小贩的吆喝声依旧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随意穿梭,不曾断绝。 嫁衣河是央煊城的交通命脉,两岸都是繁荣闹市。 相传自古以来,央煊城里的新娘子成婚之前都会来这河边浣洗心爱的嫁衣,这样就能跟未来的丈夫恩爱一生,这便是嫁衣河名字的由来。 天气太过寒冷,宽至十多丈的嫁衣河竟结了一层坚冰。 “勋爷,就是那边那个老小子妖言惑众,跟城里的百姓说什么老丞相势压百官,勾结蛮夷之类的鬼话!还说......还说什么当朝丞相......丞相老jianian巨猾却要装作爱民如子......” 嫁衣河畔,一个冻得缩成一团的中年乞丐指着不远处一个穿着破烂的说书老头儿,吞吞吐吐地对周勋说道。 “行了行了,别再说了!”周勋打断了乞丐,随意掏出几枚铜珮塞到乞丐手里,满脸怒气地带着六七个小喽啰径直朝着说书老头儿走了过去。 周勋随意地从地上抓了一把雪,用力捏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雪球,嘴一斜,狠狠地朝着说书老头儿的脑袋砸了过去。 “妈的,死老头儿!大冷天的你不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到外面说什么鬼话呢?给我打!” 没等吓得愣住的老头儿缓过神来,一群小喽啰就冲了过去,拳打脚踢毫不留情。 “光天化日之下在这皇城大道上打人,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老头儿痛苦地呻吟着,满嘴北方口音。 周围一群人议论纷纷,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劝阻,都是敢怒不敢言。 “你们说周勋这小子,之前默默无闻的,就是这皇城的一个小混混罢了,这几个月来怎么嚣张成这样?” “就是啊,而且在这人人为贵的央煊皇城里他谁都敢惹而且从来没遭到过报复,也没有惩罚,连城尉大人对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背后怕是有什么不得了的人物在给他撑腰啊!” “前些天听说他还把户部侍郎的外甥打了呢,结果这些天还是大摇大摆地作威作福!” 一群衣着富贵的人细声议论着,还不时地看看周勋,生怕被他听到。 周勋,半年之前还是这央煊城里的最底层,是被百姓唾弃的渣滓,肮脏的乞丐。 乞丐这个角色,不论盛世还是荒年都是永远不会退场的,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乞丐世界里也有弱rou强食。 而周勋,在数年之前就已经成了央煊城乞丐世界里的领头羊。 他自小便是孤儿,流落街头鬼灵精怪深受老乞丐们的宠爱。乞丐们称他为“小白脸儿”,因为他虽为乞丐却天生洁癖,总是干干净净的。 周勋天赋异禀,年纪轻轻在乞丐圈子里打遍皇城无敌手,在老乞丐们那里学到了各路招数,不精但通。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跟宁雪村交上了手并将其打败,却意外受了宁雪村赏识,成了他的爪牙。 六七个年轻力壮的人一顿毫不留手的猛打之后,说书老头儿遭受不住惨死街头。 鲜血染红了嫁衣河畔的积雪。 不过很快,大雪又会重新将这一切掩埋。 逍遥谷 逍遥谷处在大胤最北的云鸢城东南,天气严寒的程度远比皇城来得恶劣。 秋后,李靖华的草屋已经在顾风月的帮助下改造成了一个朴素却精致的木屋。屋顶满是积雪,屋檐处悬挂着利剑似的冰棱和冰锥。 整个逍遥谷白茫茫一片,美得像一幅山水画。 此时的顾风月正跟着李靖华在山林里打猎,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一只比顾风月膝盖稍微矮点儿的小狼,正是当初李靖华救下的花雪。花雪身上的绒毛跟这皑皑白雪一般纯洁美丽,山林里的积雪正好完全地吞没了花雪的四条小短腿,显得花雪的走姿十分的好笑。 “小狼崽子你可给我认真点找呀!到时候要是打不到猎,可要把你当晚饭吃咯!”李靖华走在最前面,回身对着踉踉跄跄的小狼打趣道。 “嗷呜嗷呜~”花雪听到李靖华的威胁,似乎是有些生气地叫了几声。 顾风月见花雪那副憨样,一把把它抱起,轻轻地抚摸着花雪的小脑袋,面带笑意地说着:“花雪啊,你看看你那小短腿儿,不多吃点东西能变大长腿吗?你仔细嗅嗅,找到猎物,咱们就能早点回家烤火了!” “嗷呜嗷呜~” 小狼又撒娇地叫了两声,似乎是不服气。 “哈哈,行了行了,继续走吧!这大冬天天黑得快,再打不到猎物可真得饿肚子了!”李靖华抬头看了眼天色,在前面招呼道。 小狼突然没征兆地一挣扎,从顾风月怀里跑脱出来,朝着山林深处奋力跑去。 “喂,小狼崽子你等等啊!”李靖华的话还在山林里回荡着,顾花雪却早已没了踪迹。 顾风月和李靖华对视一眼,十分无奈,只得朝着小狼消失了方向奋力跑去。 不一会儿,顾风月便看到小狼正在一条小溪边开心地饮着水,雪地上还有一条吃剩的鱼骨头。 “哇,好啊你个白眼狼,你居然在这儿吃独食啊!”李靖华故意抬高语气,夸张地说道。 “不对啊华伯,这么冷的天,纵是大江大河也得被冰封,这小溪怎么还流着?”顾风月瞬间就想到了事情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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